关于做好2017年度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科研处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09-08   浏览次数:80

 校内各单位:

依据《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对省教科办规划课题进行结题验收工作。

一、申请结题验收条件

1、完成课题预期研究任务

2、相关结项资料整理完全

二、结题验收程序

1、课题负责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吉林教育教科规划课题结题申请审批书》,提供结题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

2、高教研究所对结题材料汇总初审,同时将“汇总登记表”报送至省教科规划办。

3、省教科规划办组织专家评审

省教科规划办按照申报数量及研究领域聘请专家,采取答辩评审的方式对申报结题材料进行审查和评议。

4、办理结题手续并存档

   省教科办对通过评审验收的项目办理结项手续。未通过鉴定的项目,允许课题组成员在次年重新申请鉴定;仍未通过者,按项目未完成处理。

三、结项材料报送要求

结项材料可先打印1份送至高教研究所审核,审核合格定稿后再打印剩余结项材料,同时将审核通过的结项材料电子版发至762044083@qq.com。结项材料报送科研处审核时间为918日下班前,请各项目负责人务必按通知要求准时报送,逾期不报视为放弃本年度结项。

结题材料主要包括:

1.填写《吉林省教科规划课题结题申请审批书》(见附件:1),15;如填写中遇到问题,可参考结题申请审批书范本。

2.主要研究成果及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即可)、结题研究报告(研究报告格式详见附件2),装订在一起,11份(8000-10000字)

   3.过程性资料一套(申报评审书、立项通知书、开题报告、年度检查表等);

   4结项名单汇总表电子版。

   附件1 省教科规划课题结题申请审批书.doc

   附件2 研究报告格式.doc

   附件3-吉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年度检查表.docx  

   附件-4结项名单汇总表.xlsx  

                                                           高教研究所

                                         2017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