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资产清查工作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本年度资产清查工作定于11月14日至11月22日间进行,请各单位、各部门的资产管理员在11月22日下班前,将本部门的资产清册电子版传到资产处。纸质版清册于本月底前上交。
一、清点工作方案
清查范围包括各单位、各部门所管辖的全部区域,如库房、实训室、公共区域等;
清查时间内原则上不进行资产调拨及销账;
清查过程中直接修改存放地、保管人、规格型号、备注等信息;
本学期归还资产库房但未填写调拨单的资产需在电子版中注明。
所有设备在规格型号栏中需写明品牌、型号;
电脑类设备(包括台式机、笔记本电脑)在备注中写明主机配置;
家具类资产须标明规格;
存放地点写明所属部门、科室名称、所在楼宇及房间号;
所有单人使用的资产,使用人即资产保管人,房间内的公用资产需指定一名资产保管人;
二、纸质版清册要求
用横版A4打印纸打印,仅打印现有实际资产情况;
所有资产保管人必须签字确认,不可打印。
本次清查工作十分重要,请各单位予以配合按时完成任务,如有情况请随时与资产处沟通。
联系电话:89811161
QQ:184226661
资产管理处
2018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