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国家自今年起入伍时间由原来的12月1日改为9月1日,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工作任务重、难度大、影响广,为了让每一个参军入伍和退役复学的同学都能及时得到补偿和资助,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宣传发动
1、做好2013届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的宣传发动工作,鼓励应届毕业生参军入伍, 国家自今年起入伍时间由原来的12月1日改为9月1日,还有三个多月的宣传发动时间,一定要把相关政策传达到每个同学。(相关政策见“学信网”中“预征报名”或相关大学生征兵网等)
2、做好在校生应征入伍的宣传发动工作。
3、做好退伍复学生的学费资助申请工作,国家自2011年秋季入学的退伍复学生,进行学费资助。(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见后面)
二、补偿代偿及资助的对象包括(以上级最新通知为准)
1、2013年参军入伍的毕业生和翌年毕业生;
2、2013年参军入伍的在校生;
3、2013年入学的退役复学生;
三、手续办理和材料报送时间
2013年9月1日―12月31日报送
四、需报送的材料:
(一)毕业生/在校生
1.《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在校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申请表需通过大学生预征报名系统http://zbbm.chsi.com.cn/填报,完成后在网上直接下载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pdf格式,不能自己填写打印)。
2.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式两份)
(二)退役复学生
1. 《应征入伍高校复学生学费资助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申请表需通过大学生预征报名系统填报,完成后在网上直接下载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pdf格式,不能自己填写后打印)。
2.退出现役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
五、注意事项:
(一)银行信息要全面(否则打不上款)
1.开户银行名称(如:中国建设银行)
2.开户银行户名(具体到银行网点如:分行、支行、分理处等)
3.开户银行账号
4.开户银行具体地址(详细地址)
六、工作要求
1.辅导员不仅要了解国家相关政策,一定要把国家大学生征兵入伍优惠政策传达到每个同学。
2.12月31日前,辅导员把服义务兵的同学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式两份、入伍学费申请表一式两份、盖章完成汇总后交到学生工作处。
最后由学生工作处汇总、审核、整理材料,上报省资助中心,确保每个按时提供准确材料的同学得到及时的补偿和资助。
请各学院认真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宣传发动工作和学费补偿和资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