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办公室在主管副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管理工作。其职责范围是:
一、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负责向领导及有关部门提供学生管理工作信息、意见和建议。
二、负责制定在全校学生中贯彻《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试行)》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
四、负责学生军训。
五、负责学生奖学金的评定和发放。
六、负责全校学生的奖惩工作。
七、负责全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级”“文明寝室”及学生单项奖的评定;做好学生干部的选拔和培养教育。
八、负责全校学生的档案、学生情况卡片的管理及学生情况的计划报表工作。
九、负责学生中各种事故的处理。
十、负责学生在校期间遗留问题的处理。
十一、负责学生宿舍的管理。
十二、负责迎新工作及新生入学教育工作,制订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三、负责毕业生思想教育及分配、派遣。
十四、负责对毕业生进行跟踪调查。
十五、协助团委和学生会组织好有益于身心健康的各项文体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