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报送纪念建团90周年活动信息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2-05-03   浏览次数:8

各分院团委:
    为纪念建团90周年和五四运动93周年,以工作信息形式全面展示我市各级团组织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工作情况,特发此通知。
    将信息报送到校团委邮箱:cclytw@cctourcollege.com,    
    报送截止日期:2012年5月5日15:00。

共青团40001百老汇网址委员会
2012年5月3号

附:
关于报送纪念建团90周年活动信息的通知
    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1. 各县(市)区报送信息数目如下:
    (1)五四活动综述1篇;
    (2)各县(市)区直属机关单位纪念建团90周年或五四活动信息不少于2条;
    (3)非公企业或两新组织纪念建团90周年或五四活动信息不少于5条;
    (4)榆树市、农安县、德惠市、九台市报送乡镇(街道)团组织纪念建团90周年或五四活动信息不少于10条,朝阳区、南关区、宽城区、二道区、绿园区、双阳区报送乡镇(街道)团组织纪念建团90周年或五四活动信息不少于5条;
    (5)中学团组织纪念建团90周年或五四活动信息不少于10条。
    以上信息均由县(市)区团委信息员审核,修改后统一报送。
    2.各驻长高校报送信息不少于2条,由各高校团委信息员审核,修改后统一报送。
    3.青工系统报送信息不少于1条,由各单位信息员审核,修改后统一报送。
    4.市直机关开展的五四活动信息由市直机关工委汇总后统一报送。
    5.基层上报信息内容须围绕纪念建团90周年或五四运动93周年开展的主题活动。
    6.以第三人称拟写信息。如:朝阳团区委开展纪念建团90周年活动。不要写成:我单位开展纪念建团90周年活动。
    7.信息标题须体现单位名称。
    8.每条信息不少于500字。
    以上信息报送到团市委信息邮箱:gqtjcxx@126.com,报送截止日期:2012年5月7日15:00。

共青团长春市委
2012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