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01百老汇网址第三届吉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工作方案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04-26   浏览次数:60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旨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进一步激发高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平台。我院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三届吉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吉教高〔2017〕7号)精神,拟定于6月举办校内选拔赛,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搏击“互联网+”新时代   壮大创新创业生力军
    二、组织机构
    1.校内选拔赛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耀辉
    副组长:马维东 赵莹
    组  员:教务处处长、招就处处长、学工处处长、科研处处长、团委负责人、教网中心负责人、各学院院长
    2.校内选拔赛组委会
    组长:赵莹  马维东
    组员:冷震洲 李国茹 张兴东 孙虎鸣 黄江 李晓东
    三、参赛对象及条件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 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 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7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 须为我院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院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4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院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主要面向高职高专院校的创新创业项目(高职高专院校也可申报其他符合条件的组别),其他高校也可申报本组。若参赛项目在2017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我院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若参赛项目在2017年5月31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 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 须为我院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 2012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中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对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老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最多不超过15人,成员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四、参赛内容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装备制造业、现代农业、能源、环保、医药健康、建筑、旅游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数字娱乐、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旅游户外、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6.“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文化、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7.“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提交材料
    1.项目计划书,电子版为PDF文件,大小不超过30Mb。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中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参赛团队还需提交组织结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专利、著作、政府批文、鉴定材料等),扫描件附到项目计划书后面。
    2.一分钟展示视频或项目展示PPT。视频为AVI格式,需保证画面流畅,声音清晰,大小不超过1G;PPT文件不超过50页。
    六、赛程安排
    1.宣传动员(2017年3月23日―4月30日):各学院发动教职工和学生,积极宣传到位,解读竞赛通知和文件精神,研讨参赛主题和参赛选题,对有意向的团队提供指导性意见。
    2.提交参赛申请(2017年4月15日―4月30日):参赛团队向教务处提交参赛备案材料。
    3.团队报名(2017年3月23日―5月31日):参赛团队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大赛APP(名称为“大创空间”)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任一方式进行报名,同时将报名信息发送至学院教务处。
    4.校内选拔赛(2017年6月):各团队需准备5分钟的项目答辩并结合PPT进行展示。答辩结束后为评委问答时间。
    5.推荐参加省总决赛(2017年7月―8月):根据省总决赛下发至我院的参赛配额,按照校内选拔赛评奖结果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参加省赛(推荐的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项目应占一定比例)。
    七、奖项设置
    校内选拔赛设团队奖项:一、二、三等奖设奖数目占参赛项目数的40%,其中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应占一定比例,其它参赛项目获优胜奖。获奖项目颁发获奖证书。
    八、校内选拔赛评审赛制
    校内选拔赛采取分组答辩制。
    参赛团队结合创业计划书、PPT、展示视频进行创新创业项目展示并回答评委提问,每个项目答辩时间5分钟,回答问题3分钟。采取现场评审打分的方式,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作为现场得分。答辩过程中语言表达要简明扼要,条理清晰。
    九、评审指标
    创新性(占比40%)。突出原始创意的价值,不鼓励模仿;强调利用互联网技术、方法和思维,具有突破和创新(20%)。项目解决方案、技术创新程度、模式创新程度、技术含量和实现难度(20%)。
    商业性(占比40%)。对产品或服务描述明确,具有技术上的可行性(5%)。公司战略规划明确合理,商业模式设计清晰、完整、可行(5%)。市场需求分析严密、科学,市场竞争环境分析到位,市场进入策略和市场开发策略清晰、明确,具有市场的可行性(10%)。营销渠道通畅,促销方式有效(10%)。项目资金需求测算准确,资源配置预算合理,具有良好财务效益,具有财务可行性(10%)。
    团队情况(占比10%)。考察团队各成员的分工情况;团队是否有具体的方案和资源基础。
    创业计划书(占比10%)。创业计划书书写思路清晰,内容完整、语言运用准确。
    十、其他事项
    请各学院、单位于6月2日前将校内选拔赛所需材料电子版发送至
565012013@qq.com
    联系人:教务处李老师,电话0431-89811200。

 

 


                                                       教务处
                                                   2017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