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课程”教师工作职责(试行)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7-04-19   浏览次数:33
    为保证我院网络课程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网络教学内涵的逐步提升,现制定“网络课程”教师工作职责,详情如下:
    一、学期初教学工作要求
    1.指导教师需在学生名单正式确定后的一周内开展课程指导,要求指导老师明确学习形式、联系方式及成绩评定等内容。线上指导需要以平台通知的形式发送给全体学生,现场指导可以以学院为单位组织学生代表参加。
    2.督促学生自主学习,发现学习过程有问题的学生应及时联系,了解情况。
    二、教学过程质量监控要求
    1.学习课程全部在线学时,熟悉课程的教学内容及相关材料(作业、学习资料等),围绕课程内容组织学习讨论(原则上一学期不少于3次)。
    2.每周统计学生的学习进度(视频播放进度、作业完成进度),并据此对学生的学习态度、学习规律做出分析,对存在问题提出对策,上述记录表每月递交教务处。
    3.在线解答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问题,引导学生学习和思考,拓展学生知识面,带领学生深入理解课程重难点。
    三、期末考核工作要求
    1.统计学生成绩并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2.撰写本课程的学生学习情况总结(包括学生的考勤情况,学生在学习这门课程时的重点与难点,遇到的问题,成绩分析,对开课的建议和意见等),提交教务处。
    四、工作量计算办法
    按照网络课程的网络学时和教师课时费标准计算,即:教师工作量=课程网络学时*任课教师课时费标准。在课程全部结束后统一上报至教务处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