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初相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3-07-08   浏览次数:12

各分院(部):
  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任课教师(包括外聘教师,外聘教师必须参加)大会要求在2013年8月24日(周六)上午8:30分进行。会议以各分院(部)为单位自行组织,地点自定(请将地点确定后通知教务处)。现就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接送教师班车由学院统一安排。上午接教师的班车时间地点同全院教职工班车一致,中午返回的班车时间为10:30,具体线路如下:(1)学院――净月校区――长春大学――东北师大;(2)学院――净月校区――长春大学。
  二、请各分院(部)在教师大会上强调如下事项:
  1、全体任课教师须遵守学院相关教学管理规定,具体规定参看学院教务处网页及教务处所下发的纸质文件。
  2、学院统一发给任课教师的教学备品有:学院手拎兜、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校历、作息时间表及班车时刻表、教师手册、教师课程表。
  3、教案及教学日历模版请任课教师到教务处网页――相关链接中自行下载。
  4、任课教师按规定时间上交的文件有:
  ①首次在我院任课教师,需要在上课前将五证(包括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交到教务处审核。
  ②未在我院办理过邮政储蓄工资卡的教师,请将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交给各分院(部)干事,学院将统一办理工资卡。
  ③教学日历
  5、请任课教师认真查阅校历,按校历的时间安排上课(请注意实习周、劳动周)。
  6、课表一经排定,原则上不做调串。请各分院(部)做好排课工作。
  7、请同任课教师讲清楚指纹考勤的重要性,如不按时进行指纹考勤,将不能给予做课时费。如有特殊情况,请在开学初统一提交说明到各分院(部)干事处,经领导批准后,交教务处备案,方可不经行指纹考勤,过后无效。
另:
  一、请各分院(部)干事在第一教学周周五前将教学日历上交给教务处及督导部相关老师。
  二、请各分院(部)干事在第一教学周周五前将外聘教师工资工号报至教务处,先后顺序按照上报课时量顺序即可,教务处在做外聘教师课时酬金时以此上报的工号为准。注:上学期在我院办理过邮政储蓄工资卡的教师只写姓名、工号即可。未在我院办理过的教师需填写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并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教师姓名及身份证号书写务必保证准确,汉字间不留空格。统一用Excel表格制作)
  三、专业实习周期间,所有课程全部停上。
  四、会后,请各分院(部)将外聘教师大会的会议信息及有关问题反馈给教务处曹哲老师处。
  五、下学期严格执行指纹考勤制度,并将其作为课时酬金发放依据。

                                                                               教务处
                                                                 2013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