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教材预定程序,学校将统一规定教材预定工作流程,请各单位负责教材管理的工作人员详细阅读后按照征订要求完成本学年的教材预定工作,具体如下:
一、时间要求:为保障学生正常用书,每学年下学期教材需在上学期假前发放完毕,本学期教材预订工作变更为第9周(5月2日-8日)开始,第10周(5月8日)前必须预订完毕。
二、报送要求:
1、各单位应严格根据教材预订单(表格)中各项要求,认真填写书名、书号、出版社、作者,填写完毕后将电子版、纸质版一并交到教务处。各分院的纸质版应由本教学单位教研室主任、分院院长签字后加盖分院公章,图书馆应由图书馆各部主任、图书馆馆长签字后加盖图书馆公章。各单位均需在指定时间内交到教务处教材管理老师,保障学生用书的正常使用。
2、由本校教师主编或参与编写的教材需本单位教研室主任、分院院长签字后报送教务处,经教务处长,主管教学院长逐级签字审核后,方可预订。
3、请各分院严格统计教师用书数量,由同一任课教师授课的同一门课程,预订教师用书时也要根据教师的实际人数预订,避免一人多书的情况出现。